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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白皮書|單元五:全人福利與完善照護第四冊

金門家庭功能重建與性別平權支持政策白皮書

重建家庭韌性・促進照顧共擔・保障女性經濟自主

約 24,518 字・7 章・5 個表格・30 筆參考文獻

壹、序言:數據警訊與金門婚姻家庭現況深層診斷

一、婚姻登記數據背後的家庭支持訊號:避免把「離婚/結婚比」誤當離婚率

婚姻登記與離婚登記數據,可以作為觀察家庭結構變動的重要訊號,但家庭是否具有韌性,並不能僅由婚姻形式是否存續判斷。政策真正應關注的,是家庭內部是否具有穩定的溝通能力、照顧分工、經濟安全、親職合作,以及面對疾病、失業、育兒與長照壓力時的調適能力。

Walsh(2003)所提出的「家庭韌性」架構指出,家庭面對危機時能否維持或重新建立功能,主要涉及家庭信念系統、家庭組織與彈性,以及溝通與共同問題解決能力。因此,金門未來家庭政策不宜將「降低離婚」作為治理目的,而應提升為「降低高衝突與照顧失衡、提升共同親職能力、增加求助可近性,以及強化家庭在危機後恢復功能的能力」(Walsh, 2003)。

因此,本白皮書將婚姻與離婚登記數據視為家庭結構變動的重要觀察指標,但不把「婚姻存續」等同於「家庭功能健全」,亦不把所有離婚視為政策失敗。尤其在家庭暴力、高度控制或長期傷害關係中,關係結束本身可能是保護家庭成員安全的重要選擇。真正需要正視的是:原本仍具有調整空間的家庭,是否因照顧負荷失衡、經濟壓力、夫妻溝通困難、親職衝突或求助管道不足,使問題長期累積並失去修復空間。

下面列出全台與金門結婚、離婚登記對數,作為人口與家庭結構變化的描述性資料。必須強調,「當年度離婚對數÷當年度結婚對數」並不是統計學上的離婚率:當年度離婚者通常並非當年度結婚者,該比值亦會受到結婚對數快速下降而被動升高。內政部跨縣市比較另採以人口為分母之粗結婚率與粗離婚率,例如115年8月金門折合年粗結婚率為1.80‰、粗離婚率為1.11‰(內政部戶政司,2026)。因此,下列「離婚/結婚」僅作描述,不作政策績效KPI。

全台數據資料

縣市113年結婚113年離婚113年離婚/結婚114年結婚114年離婚114年離婚/結婚
全台122,68053,3510.435103,92752,1400.502
新北市21,1329,0500.42818,2499,0130.494
臺北市13,0424,7030.36110,8284,5800.423
桃園市13,1686,2040.47111,6425,9480.511
臺中市16,5026,9520.42113,8376,8770.497
臺南市9,4484,0340.4277,9073,9490.499
高雄市14,3036,3260.44212,4236,2420.502
宜蘭縣2,3431,0700.4571,9671,0670.542
新竹縣3,2221,4390.4472,8451,4240.501
苗栗縣2,6731,3110.4902,1891,3420.613
彰化縣5,8042,3720.4094,6212,3080.499
南投縣2,1771,0550.4851,8121,0100.557
雲林縣3,3481,3450.4022,5491,3310.522
嘉義縣2,2319780.4381,7199240.538
屏東縣3,8481,9520.5073,2431,8710.577
臺東縣1,0415290.5088785390.614
花蓮縣1,7469560.5481,4898670.582
澎湖縣5293700.6994432450.553
基隆市1,7649270.5261,5638650.553
新竹市2,4289550.3932,1319410.442
嘉義市1,2495740.4601,1015560.505
金門縣6152180.3544692350.501
連江縣67310.4632260.273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346

金門數據資料

縣市113年結婚113年離婚113年離婚/結婚114年結婚114年離婚114年離婚/結婚
金門6322190.354762280.48
金城鎮179530.30141680.48
金湖鎮154650.42117490.42
金沙鎮74230.3173380.52
金寧鄉173630.36114530.46
烈嶼鄉50140.2830180.60
烏坵鄉210.50122.00

資料來源:金門縣政府資料開放平台。https://pse.is/9jc2dn

值得注意的是,不論採內政部戶政司或金門縣政府民政處之統計口徑,114年金門結婚登記對數均較113年明顯下降。以金門縣政府民政處資料計算,結婚登記由113年的632對降至114年的476對,減少156對,降幅約24.7%。

然而,結婚登記對數下降本身只能證明當年度婚姻登記行為減少,尚不能據此直接判定其原因。可能涉及適婚人口規模、人口遷徙、婚姻年齡延後、人口結構變化、經濟與住宅條件,以及個人婚姻選擇等多重因素,但現有登記資料不足以判斷各因素的實際影響程度。因此,本白皮書不將114年結婚對數下降直接歸因於少子化、青年外流或特定家庭政策。

未來縣府應將結婚登記資料進一步與20至44歲人口結構、常住人口、人口遷徙、初婚年齡及家庭形成意願調查交叉分析,建立可以解釋「家庭形成」而不只是計算「結婚對數」的長期資料基礎。

上面兩個表格對金門的公開統計資料略有差異,故本文將兩套官方資料分表呈現,不逕行互相替代;全國縣市比較採內政部戶政司公開資料,金門各鄉鎮內部比較則採金門縣政府民政處公開資料。2027年起,縣府應進一步統一「登記日期/發生日期」、同性與異性婚姻、常住人口與設籍人口等統計口徑,建立可跨年度追蹤的家庭政策基準資料,避免把口徑差異誤判為政策成效。

從家庭政策角度而言,這些數據真正透露的,不是單純的「離婚多或少」,而是金門需要開始關注家庭形成之後的生活品質與功能維持。如果家庭在育兒、照顧、工作、經濟與親密關係壓力上缺乏足夠調節能力,家庭內部衝突便可能由單一事件逐漸累積為長期結構性壓力。家庭穩定並非沒有危機,而是家庭是否具備面對危機、協調資源及重新恢復功能的能力(Walsh, 2003)。因此,金門家庭政策需要從「形成家庭」的福利思維,進一步轉向「支持家庭功能」的治理思維。

【金門家庭壓力累積與支持介入模型】

[傳統性別分工/照顧責任集中] → [時間貧窮/職涯中斷/壓力累積]

↓               ↓

[缺乏彈性工作/喘息/諮商] → [夫妻衝突/親職功能下降/求助延遲]

↓

[高衝突、暴力風險,或關係終止後之生活重建需求]

二、已婚女性在離島生活面臨之「三重困境」

1. 家務與照顧負荷極度失衡:被忽略的隱形勞動

家庭中的家務、育兒、長輩照顧、家庭情緒維繫及親族往來等工作,往往不具正式薪資,也不容易被納入傳統經濟統計,但這些工作卻是家庭能否正常運作的重要基礎。當此類無酬勞動長期集中於單一家庭成員時,不僅造成時間與體力負擔,也會壓縮其就業、休息、社交與自我發展空間。

蕭英玲(2005)透過全國性調查資料分析1,874名已婚男女之家務分工情形,指出即使考量個人與家庭背景後,性別角色與夫妻相對資源仍會顯著影響家務分工,家庭中的經濟資源、性別角色期待與可支配時間,共同塑造了夫妻實際參與家務的程度。此項研究表明,家庭內部的家務分工並非完全由個人偏好自然形成,而是與性別期待、經濟資源與時間條件交互作用。當女性收入較低、工作中斷或可支配經濟資源較少時,家庭中的照顧與家務責任可能進一步集中於女性身上;而當更多時間被投入無酬勞動後,又可能降低其進入勞動市場、增加收入及累積職涯資本的能力,形成「經濟依賴—家務負擔—職涯受限」相互強化的循環。後續以台灣社會變遷調查為基礎的研究仍支持此一方向。翁康容等(2020)發現性別角色態度趨向平權,但女性家務負擔明顯較高,相對資源與時間可利用仍能解釋家務知行落差;趙思怡(2023)則指出男性家務時數長期停在低檔,呈現「停滯的性別革命」。衛福部 2024 年調查亦顯示,有配偶女性每日無酬照顧時間約為配偶的 2.6 倍。

金門的家庭生活又具有自身特殊脈絡,宗親、聚落、婚姻家庭與親族生活之間的聯繫較為緊密,家庭責任除了核心家庭內部的育兒與日常家務之外,亦可能涉及長輩照顧、親族往來、節慶祭祀與人情維繫。這些工作究竟由誰承擔,目前仍缺乏足夠的金門在地量化研究,因此本白皮書不直接假定所有金門家庭皆呈相同模式,但臺灣既有研究已足以提醒我們,若家庭責任長期依循傳統性別角色配置,已婚女性較容易同時承受「工作者、母親、妻子與照顧者」多重角色所帶來的時間壓力。更值得注意的是,家務負擔並不僅是「做多少事情」的問題,也包括誰必須持續記住家庭中各種待辦事項、安排孩子生活、處理長輩需要、協調親族關係,以及承擔家庭情緒維持等較難被看見的責任。這些勞動往往沒有明確上下班界線,也很難以傳統工作時間衡量,因此容易成為家庭政策中的盲點。從這個角度來看,「隱形勞動過載」不只是個別女性感到辛苦,而是家庭內性別分工、經濟地位與時間配置長期交互作用之後形成的結構性問題。

2. 經濟自主性受挫與職場結構僵化:婚後女性職涯的雙重壓力

對已婚女性而言,就業問題不只是「有沒有工作」,更涉及工作制度是否允許家庭責任與職涯持續並存。Greenhaus與Beutell(1985)提出經典的「工作—家庭衝突」架構,指出當工作角色與家庭角色的要求彼此不相容時,可能產生三種主要衝突:第一是「時間衝突」,亦即投入其中一個角色的時間使個人難以履行另一角色;第二是「壓力衝突」,即某一角色帶來的壓力延伸並妨礙另一角色;第三是「行為衝突」,亦即不同角色對個人的行為期待彼此衝突。對已婚且育有子女的女性而言,這種衝突更容易出現在接送子女、臨時照顧、孩子生病、長輩照顧、工作加班或輪班等日常情境。家庭責任並不會因女性進入職場而消失,如果家庭內部照顧責任沒有同步重新分配,女性實際面對的往往不是「家庭或工作二選一」的一次性選擇,而是每天持續發生的時間競爭。

在經濟層面上,Budig與England(2001)針對美國長期追蹤資料所進行的研究指出,母職與較低的時薪之間存在明顯關聯,並提出工作經驗中斷、尋求較符合家庭需求但薪資較低的職位,以及雇主可能存在的差別待遇等多種可能機制。研究將此現象稱為「母職薪資懲罰(Motherhood Wage Penalty)」。這項研究雖非臺灣或金門資料,不能直接同比例套用於金門,但其揭示的結構性機制,對理解婚後女性在工作與家庭之間所面臨的長期累積效果具有重要參考價值。金門自身的官方資料亦顯示,兩性勞動參與仍存在一定差距。依金門縣政府社會處114年性別統計指標,113年金門女性勞動力參與率為50.7%,男性為64.19%,兩性相差13.49個百分點;相較112年的15.23個百分點,差距縮小1.74個百分點(金門縣政府社會處,2025)。

這項變化顯示金門男女勞動參與差距已有縮小,但僅憑兩個年度的統計資料,尚不足以將差距縮小直接歸因於特定政策、產業變化或家庭分工改變。更值得政策關注的是,女性勞動參與率目前仍低於男性,而工作與家庭照顧責任如何影響女性持續就業、職涯中斷、工時選擇及就業型態,仍有必要透過後續「金門家庭生活、照顧與時間使用基準調查」進一步釐清。因此,本白皮書不預設女性較低的勞動參與率必然由單一因素造成,而是將產業結構、育兒與長照責任、家庭內部照顧分工、職場彈性及可近的托育與喘息服務,列為後續實證調查與政策介入的主要面向。

已婚女性的經濟自主問題不宜簡化成「女性願不願意工作」或「是否具備職業技能」。當育兒、照顧與家庭管理責任仍高度集中於女性時,工作選擇本身就可能被家庭時間表所限制,長期而言,這種限制會反映在工作年資、升遷機會、收入累積、退休保障以及家庭內部經濟協商能力上,尤其在離島環境中,就業選擇更容易受到地方產業規模與既有產業結構所限制。金門整體就業市場中,政府僱用與私人僱用均占相當重要比重,而女性在政府部門、教育、醫療社會工作、批發零售與住宿餐飲等部門的就業尤其明顯。這代表金門女性的就業選擇具有一定集中性,也使得婚後若因育兒或照顧需求需要重新調整工作型態,其可轉換的職涯空間可能受到地方產業結構所限制(金門縣政府主計處,2026)。換言之,對已婚女性而言,職場困境與家庭困境並非兩件互不相關的事情,而是一個相互牽動的系統。當家庭照顧責任不均時,女性較難維持穩定職涯;當職涯中斷與收入下降後,女性在家庭中的經濟自主與協商能力又可能進一步下降,形成新的依賴關係。

3. 宗親熟人社會中的求助壓力:支持網絡與隱私困境並存

金門的家庭生活具有鮮明的宗族與聚落社會脈絡,有研究顯示金門部分傳統聚落的社會組織長期建立在宗族、親屬關係、祖先崇拜、共有財產與日常互惠之上,宗族組織不僅維繫血緣關係,也深度參與聚落日常生活與地方公共事務(林俞辰,2011)。緊密的親屬與社區網絡,在家庭遭遇疾病、育兒、經濟或生活困境時,往往可能提供非正式照顧、人力協助、資訊交換及情感支持,因此是離島家庭的重要社會資本。不過同一套高度緊密的人際網絡,在涉及夫妻衝突、親密關係問題、家庭暴力、離婚考量、心理健康或法律爭議時,也可能產生不同效果。由於個人與親族、鄰里及社區之間具有高度重疊的社會關係,當家庭問題涉及高度隱私時,當事人可能同時考慮資訊外流、社會評價、親族立場以及尋求協助後的人際影響。

國際上針對鄉村及小型社區親密關係暴力求助行為的研究指出,地理距離、交通限制、正式支持服務不足、缺乏匿名性,以及污名與社群高度緊密等因素,都可能增加受害者揭露暴力與尋求正式協助的困難(Ragusa, 2013, 2017)。另一方面,親密關係暴力的求助亦受到污名影響,文化污名、污名內化與對他人負面反應的預期,皆可能成為受害者向正式或非正式支持系統求助的障礙(Overstreet and Quinn, 2013)。因此,在高度緊密的小型社群中,人際關係密集雖可能形成非正式支持資源,但並不必然代表個人面對高度私密的家庭問題時更容易進入正式求助體系。所以,金門家庭問題的第三重困境並不是「沒有親友」,反而可能是「身邊的人很多,但有些事情仍難以開口」,這也是熟人社會在家庭支持議題上最值得被進一步理解的特殊性。

三、家庭照顧共擔不足與父職參與落差

1. 從「經濟供養者」到「共同親職者」的角色落差

傳統家庭角色分工常將男性主要定位為家庭經濟供給者,而將育兒、家庭照顧及情緒維繫視為女性較主要的責任。然而,當女性勞動參與提高、雙薪家庭成為常態,家庭內部若仍延續「男性以工作為主、女性同時工作又負責主要家庭照顧」的角色分工,家庭中的時間與照顧責任便可能出現新的失衡。政策所要處理的不是責備個別丈夫,而是讓照顧能力、工作制度與家庭責任重新配置。

陳富美與利翠珊(2004)以臺灣北部309對育有學齡前幼兒的夫妻為研究對象,將親職工作區分為「育兒勞務」與「親子教養」,研究發現丈夫在兩類親職工作的參與程度皆顯著低於妻子,在共同親職互動中,夫妻對彼此主動支持程度的評價亦存在差異。這顯示出夫妻都有在帶孩子並不代表雙方實際承擔的工作內容與責任程度已經相同。

2. 父親參與不只是分擔家務,也涉及兒童發展

父親參與的價值並不僅止於降低母親負荷,也與兒童本身的成長經驗密切相關。李宇雯與張鑑如(2022)利用臺灣幼兒發展調查資料庫中1,815筆雙親家庭資料,分析家庭社經背景、父母親職參與與幼兒語言發展之關聯,研究發現親職參與是幼兒語言發展的重要影響因素之一,且在家庭社經背景與幼兒語言發展之間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父職不只是「幫忙洗澡、換尿布或接送」,還包括親子互動、共讀、語言刺激、情緒回應、生活陪伴、教養決策與家庭責任規劃。當父親長期較少進入日常照顧,不只是女性承擔更多工作,父親本身亦可能失去建立穩定親子關係與累積照顧能力的機會。換言之,父職參與不足同時涉及三個層次:家庭內性別分工、照顧責任配置,以及父親與子女之間的親職關係。

3. 男性親職參與同樣受到職場與制度環境限制

丈夫參與不足亦不能完全簡化為「男性不願意照顧」。吳亞蓓與聶西平(2021)使用臺灣幼兒發展調查資料庫6,423名已婚父母的資料分析育嬰假與親職參與,研究發現父親使用育嬰假的比例明顯低於母親,且父親是否申請育嬰假與其職業類型具有關聯,並且指出育嬰假的實際使用受到職業與家庭經濟條件等因素影響。這表示男性親職參與同時受到家庭性別角色與職場結構雙重影響。部分男性即使具有參與育兒意願,也可能受到工作文化、人力替補困難、收入考量、職涯評價或「男性不應為家庭請假」等隱性規範影響。

因此,男性親職參與不足不是單純的個人道德問題,而是同時涉及性別角色社會化、家庭分工與工作制度的結構性問題。若社會仍把「好爸爸」主要理解成負責賺錢,把「會照顧孩子」理解為額外加分而非日常責任,共同親職便難以真正形成。政策上應採「責任共擔、能力培力、制度支持」三管齊下,而不是以性別責難作為治理工具。

四、離島家庭壓力的「交疊效應」:問題並非單一事件,而是多重壓力同時累積

前述三重困境並非彼此獨立。當已婚女性同時承擔家務、育兒與長照,可能降低其持續就業與收入累積能力,當經濟自主下降後,在家庭中的協商空間又可能進一步縮小。另一方面,如果丈夫因工作制度、傳統角色期待或缺乏照顧經驗而較少參與家庭責任,女性的照顧負荷便持續增加,當夫妻雙方缺乏共同處理壓力的能力時,原本屬於「家務怎麼分」「誰接孩子」「誰請假」等日常生活摩擦,也可能逐步轉化為親密關係衝突。

因此,金門家庭目前需要被看見的,不是單一「離婚問題」、「女性問題」或「男性不做家事問題」,而是多個家庭壓力之間可能形成的連鎖關係:性別化照顧分工→女性時間與職涯受壓縮→經濟自主下降→家庭協商能力減弱→父職與共同親職參與不足→工作與家庭壓力增加→溝通與關係品質惡化→在缺乏適當支持時進一步演變為家庭功能危機。

貳、思考方向、核心願景與四年戰略目標(2027–2030)

一、思考方向

我們建議以「從單向補貼走向功能支持、從女性單獨承擔走向家庭照顧共擔、從事後補救走向事前預防、從新增方案走向資源整合」為四項核心指導原則。過去家庭福利政策容易以現金給付、資格補助或危機發生後的救助為主要治理工具,然而家庭真正面對的問題往往發生在日常生活之中,包括誰負責照顧、誰為孩子請假、夫妻是否能協商家務、家庭遭遇壓力時是否有外部支持,以及婚姻關係惡化之前是否具有求助管道。

因此,本白皮書所稱「家庭功能重建」,不是要求所有家庭維持相同生活形式,也不是以維持婚姻關係本身作為唯一成功標準,而是透過制度、職場、社會支持及專業服務,使家庭成員具有更平等的責任分工、更穩定的經濟基礎、更成熟的共同親職能力,以及在遭遇危機時重新調整與恢復生活的能力。

二、核心願景:讓每一個金門家庭都具有「共同承擔、可以求助、能夠恢復」的能力

2027至2030年,金門家庭政策的核心願景是建立一個「家庭成員共同承擔、女性保有自主、兒童獲得穩定親職、家庭遇到困境能夠及早求助」的支持環境。政策仍會特別提高男性父職參與,原因不是把家庭責任重新性別化,而是既有研究顯示照顧責任仍較容易集中於女性,因此需要針對結構性落差採取積極措施。此一願景包含四個層次:

  • 1.從性別角色走向責任共擔:家務、育兒、長輩照顧與家庭情緒支持不應被預設為任一性別的責任,在現有落差下,政策特別鼓勵父親與男性伴侶成為完整的照顧與親職參與者。
  • 2.從家庭犧牲走向個人與家庭共同發展:婚姻與生育不應使女性被迫退出勞動市場或失去經濟自主,家庭生活與職涯發展應具備共存的可能。
  • 3.從問題惡化後介入走向關係前端支持:家庭支持不應只在家暴、離婚或經濟危機發生後才出現,而應在新婚、孕產、育兒及夫妻壓力累積階段即提供可近的支持。
  • 4.從家庭破裂後的孤立走向安全重建:對確實無法維持、存在暴力或已進入離婚程序的家庭,政策目標不應是強迫維繫關係,而是保障當事人及未成年子女安全、經濟穩定與生活重新建立。

三、2027–2030四年總體量化目標

  • 1.家庭功能與服務可近性目標:2027年完成「金門家庭生活、照顧與時間使用基準調查」,建立家庭功能、工作—家庭衝突、照顧時間、求助可近性及服務等待時間之基線;2030年使接受伴侶/家庭諮商並完成前後測者,至少60%在縣府公開選定的標準化工具上呈現具實務意義之改善,一般家庭支持首次專業接觸中位等待時間降至10日以內。
  • 2.照顧共擔與父職參與目標:不預設一個缺乏基線的絕對比例,而以2027年實測值為基準;至2030年,男性使用育嬰留職停薪、家庭照顧假或親職彈性措施之使用率相對2027基線提升50%以上;「共同親職・神隊友實作課程」四年累計完成1,500人次,並以課後家庭實作與追蹤評估取代單純出席認證。
  • 3.女性經濟賦能目標:四年累計服務已婚與二度就業女性600人,除計算媒合人數外,以就業後6個月仍在職作為主要成果指標,2030年留任率目標達70%;累計開發或媒合300個家庭友善職缺。創業支持優先銜接中央既有「微型創業鳳凰貸款」,金門加碼提供在地陪跑、電商、財會與法遵輔導,而不另設重複貸款(勞動部,2025)。
  • 4.服務整合與安全支持目標:建立「金門家庭支持整合平台」,以既有婦女福利服務中心、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家庭教育中心、家暴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心理健康及民間服務為核心,形成五鄉鎮可近的服務入口;2030年跨機關轉介3個工作日內完成率達95%,高風險家庭安全評估與服務計畫完成率達100%。離婚/結婚登記比僅作人口結構觀察指標,不列為政策成敗考核。

四、治理原則:不新設大機關、不重複補助、以家庭生命週期整合服務

  • 1.不新設大機關:金門現有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婦女福利服務中心、家庭教育中心、家暴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心理健康與民間家庭服務,已形成一定基礎。新版政策採「整合平台+服務入口」,以既有人力和機構為核心,再針對缺口增聘或委託專業服務(金門縣政府社會處,2026a、2026b、2026c;金門縣家庭教育中心,2024)。
  • 2.不重複補助:中央2026年已推行育嬰留停彈性化與婦女再就業支持,微型創業鳳凰貸款亦明確適用離島居民;金門的地方加值應投入排班代理、服務可近性、就業留任、創業陪跑與跨機關導航,不再用地方預算複製中央既有工具(勞動部,2025、2026a、2026b)。
  • 3.以家庭生命週期整合服務:從新婚、孕產、嬰幼兒、學齡、雙薪與長照壓力,到高衝突、家庭暴力、離婚或單親生活重建,居民應透過同一入口獲得導航與轉介;服務依「需求與風險」分級,而非依家庭形式貼標籤。
  • 4.以證據決定擴充或退場:所有新增補助、課程與服務皆設定基線、分母、單位成本與追蹤期;四年內可證明改善家庭功能或服務可近性的措施才常態化,僅有宣傳效果或與既有制度高度重複者應調整或退場。

參、四大戰略主軸與具體行動方案

主軸一:制度重構—推動「家庭照顧共擔與父職參與」及家庭友善職場

臺灣研究已顯示,丈夫在育兒勞務與親子教養上的參與仍可能低於妻子,而父母共同親職本身又與兒童發展具有重要關聯(陳富美、利翠珊,2004;李宇雯、張鑑如,2022)。另一方面,男性能否實際投入育兒,也受到職業類型、工作制度與經濟條件影響(吳亞蓓、聶西平,2021)。

主軸一本身不是以道德宣導要求男性「幫老婆」,而是同時處理能力與制度兩個問題。2026年起,中央已實施育嬰留職停薪可在30日額度內按日申請、家庭照顧假得按小時申請,並對小微企業提供相關支持;地方政府的角色應是提高實際可用性、降低排班與職務代理障礙,而非再複製一套相同假別(勞動部,2026a)。

一、建置「金門共同親職・神隊友實作認證」:

  • 實作與共學機制:以父親及男性伴侶為優先鼓勵對象,配偶或主要照顧者亦可共同參與。累計完成「孕產陪伴、嬰幼兒照護、親密溝通、家務協商、長輩照顧與家庭財務」等16小時實作課程者,取得共同親職實作證明;課程須包含家庭作業、親子共學或照顧實作,不以單純簽到時數作為完成標準。
  • 激勵設計原則:認證不與水費、地方稅或住宅貸款利息等基本民生福利直接綁定,避免形成「上課換補助」與不必要的資格不平等。
  • 1.家庭服務點數:完成實作課程者可獲低額、用途限定之家庭服務點數,限用於親子共學、短時臨托、家庭教育、照顧技能或健康促進服務;每戶設年度上限,金額及資格另訂並接受年度成本效益檢討。
  • 2.制度分流:金門自來水費已有獨立計價制度,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亦有既定住宅基金資格與審查程序,兩者政策目的與親職教育不同,不再作為認證紅利(金門縣自來水廠,2021;金門縣政府,2014)。

二、推動公私部門「家庭照顧友善職場升級」:

  • 公部門與金酒帶頭示範:縣府各局處、鄉鎮公所及金門酒廠率先建立陪產檢及陪產、育嬰留職停薪、家庭照顧假、彈性工時與職務代理的透明流程,並每年公布不同性別之制度申請件數與核准情形,檢視是否存在「制度上有、實際不敢用」的落差。
  • 民間企業採「中央制度+地方加值」:中央已提供育嬰留停彈性化及小微企業支持,金門另以企業診斷、排班顧問、職務代理人才媒合及「優於法令」措施之定額轉型補助為主;只有企業實際提供有薪家庭照顧彈性、可替代人力或可驗證之友善班表時,才給予地方加值補助,避免與中央重複請領(勞動部,2026a)。

主軸二:經濟賦能—已婚與二度就業女性職涯重塑及照顧喘息支持

女性職涯中斷並不必然來自技能不足,而可能源於家庭時間、育兒及照顧責任與工作制度之間的結構性衝突(Greenhaus and Beutell, 1985)。家務分工亦與家庭中的經濟資源及協商能力密切相關(蕭英玲,2005)。2026年中央婦女再就業計畫已提供自主訓練、再就業及職場支持等措施,因此金門應把資源集中在離島就業媒合、服務可近性與就業留任,而不是重複發放相同獎勵(勞動部,2026b)。

一、建置「已婚與二度就業女性職涯支持及家庭友善就業平台」:

  • 開發「家庭照顧友善職缺」,不再把女性固定於上午9:00至下午15:00的單一工時。依產業條件發展彈性上下班、部分工時、工作共享、部分遠距、壓縮工時、親職友善班表及臨時替代人力等模式;所有性別的主要照顧者皆可使用,但針對二度就業女性提供主動媒合與職涯諮詢。成效除媒合數外,必須追蹤就業6個月與12個月留任。
  • 推動「中央鳳凰貸款+金門創業陪跑」:勞動部現行微型創業鳳凰貸款已涵蓋未滿45歲成年女性,也涵蓋65歲以下設籍離島之成年人(金門居民具明確適用基礎)。金門不另設重複貸款,而是成立單一轉介窗口,提供申貸準備、商業模式、電商行銷、財會、稅務、法遵與市場驗證等一對一陪跑;必要時再針對中央制度未涵蓋的輔導成本設地方補助(勞動部,2025)。

二、擴充「定點臨托與家庭喘息支持」:

  • 以現有定點臨托為基礎擴充,而非另起爐灶。金門目前已有蘭湖公辦民營托嬰中心定點臨托,服務6個月至未滿3歲兒童,每名兒童每年至多240小時;新版政策應優先擴充跨鄉可近性、假日/延長時段試辦、預約資訊整合與有照顧壓力家庭之部分費用支持,再依需求評估是否增加服務點(金門縣政府社會處,2026d)。

主軸三:前置預防—家庭支持整合平台、五鄉服務入口與婚姻/親職教育

家庭功能危機往往不是單一事件突然造成,而是日常壓力長期累積的結果。依家庭韌性理論,家庭能否在逆境中維持功能,與溝通、問題解決及外部支持資源密切相關(Walsh, 2003)。因此,本主軸的政策核心不是「避免任何人離婚」,而是在家庭仍有修復空間時,使其更早接觸專業支持;對涉及暴力或安全問題的家庭,則立即進入保護體系,而非要求維持關係。

一、建置「金門家庭支持整合平台」與五鄉鎮服務入口:

  • 不新設五套完整專業機構,而由社會處統籌整合既有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婦女福利服務中心、家庭教育中心、衛生局心理健康資源、家暴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法律扶助與民間團體,建立「一個整合平台、五個服務入口、核心專職團隊+跨鄉巡迴+遠距專業支援」模式。現有金門家庭支持資源已涵蓋家庭關懷、心理輔導、照顧者喘息、親職增能等服務,政策創新重點應放在整合、轉介與缺口補足,而不是重複設點(金門縣政府社會處,2026a;金門縣家庭教育中心,2024)。
  • 一站式服務與轉介標準:服務入口提供初篩、預約與個案導航,實際專業服務依需求轉介至伴侶/家庭諮商、親職教養、家庭財務、法律、心理健康、就業、托育或家暴保護。建立「3個工作日完成跨機關轉介」的行政標準,並允許跨鄉與遠距使用,降低熟人社會下的隱私顧慮。

二、發放「新婚家庭支持資訊包」並強化生命週期前置教育:

  • 戶政連線前置服務:新人辦理結婚登記時,主動提供家庭支持資訊、伴侶溝通與財務協商資源、心理健康與法律權益手冊,以及可預約之初談服務。免費諮商券採需求評估與一定次數上限,不以「所有新婚家庭都需要治療」作為政策假設。
  • 深化社區與宗親合作:與家庭教育中心、社區發展協會及宗親組織合作,將課程由「婆媳相處」等單一角色框架,擴展為跨世代照顧協商、家庭財務、共同親職、數位教養、長輩照顧與衝突溝通,使傳統網絡成為支持資源,而非性別分工的強化機制。金門家庭教育中心目前已辦理婚姻、親職與性平相關教育,縣府應以擴大觸及與轉介為主(金門縣家庭教育中心,2024)。

主軸四:安全防護—完善離婚前後保護與單親支持體系

家庭功能重建並不代表要求所有家庭維持婚姻關係。當家庭已存在暴力、人身安全風險或關係無法繼續時,政策重點應由婚姻修復轉向安全保護、經濟穩定與生活重建。對離婚後的單親家庭而言,居住、托育、就業與未成年子女適應問題往往彼此交織,因此安全防護體系不應止於危機當下,而應延伸至關係結束後的生活重建。

一、健全家暴防治與離島緊急安全庇護網:

  • 強化烈嶼及偏遠聚落即時通報救援:以既有金門縣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的會談、緊急庇護、法律諮詢、保護令、就業轉介等服務為核心,補強烈嶼及偏遠聚落夜間交通、緊急安置與必要後送協調。涉及暴力、人身安全或控制關係者,一律以安全評估優先,不進入婚姻修復流程(金門縣政府社會處,2026c)。

二、實施「單親家庭全方位自立扶助計畫」:

  • 三合一整合支持:針對因離婚、喪偶、未婚育兒或其他家庭變故而陷入經濟與照顧困境之單親家庭,不限母親或父親,提供居住、托育與就業之整合式個案服務:
  • 1.居住安定:優先協助申請現有住宅、租金補貼、急難救助及相關福利;如現有制度不足,再依需求與財政評估設計地方加碼,而不先承諾所有單親家庭固定現金給付。
  • 2.托幼支持:依家庭所得、照顧困難、兒童年齡及現有托育量能建立優先協助與費用減免機制,避免以「單親身分」作為唯一資格,並與定點臨托、公共托育及課後照顧資源整合。
  • 3.就業扶助:優先銜接中央婦女再就業、就業服務與職訓資源;地方政府針對離島交通、職缺媒合、臨時照顧與就業留任提供加值支持。職訓生活津貼依現行法規與個案資格辦理,不在白皮書中預設一律每月固定給付。
  • 未成年子女需求篩檢與自願支持:不因父母離婚即自動列管兒少,而以高衝突、家暴、經濟困難、情緒適應、照顧中斷或學校觀察等實際風險進行需求評估;對有需要者提供心理諮商、團體支持與親職協調,並確保個資與兒少隱私。

肆、四年推動期程與關鍵績效指標(KPI)

家庭功能的改善並非單一年度即可完成,而是涉及家庭角色觀念、親職能力、職場制度、專業支持網絡與地方服務量能的長期累積。因此,本白皮書以2027年至2030年為第一階段推動期,依「制度建置、服務擴展、深化整合、成果定型」四個階段逐年推進。

在績效評估上,本白皮書不以婚姻是否存續作為衡量家庭政策的核心標準,而採「投入/服務量、制度改變、家庭結果」三層指標並行。投入層觀察服務量與資源使用;制度層觀察企業、政府與跨機關流程是否真的改變;結果層則觀察家庭功能、父職參與、女性就業留任、服務等待時間與高風險家庭安全。藉此避免只追求人數、活動場次或離婚登記數字。

一、四年推動里程碑(2027–2030)

2027年:基線調查與整合平台建置年

2027年為整體政策的制度建置與基線建立期,首要工作不是追求短期數字大幅變化,而是確認金門家庭真正的照顧時間、工作—家庭衝突、求助需求與服務缺口。主要工作包括:

  • 1.完成「金門家庭生活、照顧與時間使用基準調查」,涵蓋家務與育兒時間、長照負荷、工作—家庭衝突、經濟壓力、父職參與、服務認知、求助意願與不同鄉鎮差異,並公布去識別化統計結果。
  • 2.完成既有家庭支持服務盤點,建置「金門家庭支持整合平台」,以現有社福、婦女、家庭教育、心理健康、家暴及民間資源為核心,建立五鄉鎮服務入口、跨鄉巡迴及遠距支援。
  • 3.金門各戶政事務所開始提供新婚家庭支持資訊與家庭服務轉介資訊,並建立自願性初談預約機制。
  • 4.開設第一期「共同親職・神隊友實作課程」,首年度以300人次參與為服務量目標,同時建立家庭實作與三個月追蹤機制。
  • 5.建立男性親職制度使用率、二度就業女性6個月留任率、家庭支持首次專業接觸等待時間、臨托需求及高風險家庭安全計畫等基線,作為後續年度績效比較依據。
  • 6.建立伴侶/家庭諮商標準化前後測與三個月追蹤制度;由跨專業小組選定或建置適合金門使用的家庭功能測量工具,並公開指標定義、分母與計算方式。
  • 7.建立跨局處家庭政策工作平台與資料治理規則,明確界定個資存取、轉介同意、去識別化統計及高風險案件例外處理。

2027年的核心任務,是先建立一套知道「問題在哪裡」、知道「服務是否被使用」、也能判斷「家庭是否真的改善」的治理基礎。

2028年:彈性職場與喘息擴展年

2028年進入政策擴展期,將前一年建立之制度逐步擴展至職場、社區及家庭日常生活。主要工作包括:

  • 1.推動金門酒廠、公部門及在地企業率先建立家庭照顧友善與父職支持措施,並與中央2026年育嬰留停彈性化制度銜接。
  • 2.與觀光旅宿、零售、餐飲、特產加工、電商、長照及其他在地產業合作,開發彈性上下班、部分工時、工作共享、親職友善班表與職務代理等家庭友善工作模式。
  • 3.在既有定點臨托基礎上擴充跨鄉預約、需求資訊整合與喘息支持,並依2027基準調查結果評估延長時段或新增服務點。
  • 4.擴大「神隊友育成學堂」培訓規模,並追蹤參訓後之家務分工、親職參與及家庭互動情形。
  • 5.家庭支持整合平台進入常態轉介,逐步達成跨機關轉介3個工作日內完成,使家庭不必在不同機關間重複說明與自行尋找資源。
  • 6.加強新婚、孕產及育有幼兒家庭之早期支持,使家庭服務逐步由危機發生後介入,向壓力累積前的預防性支持移動。

公布第一次年度家庭政策監測報告,呈現家庭功能、服務等待、父職制度使用、女性就業留任及安全支持等指標;婚姻與離婚登記資料僅列人口結構背景,不設下降目標。

2029年:深化賦能與創生倍增年

2029年為政策深化期,除持續擴大服務量外,更重視家庭是否真正產生功能改善,以及不同服務體系之間能否形成穩定合作。主要工作包括:

  • 1.「共同親職・神隊友實作課程」累計參與人數突破1,000人次,並以三個月追蹤結果檢視家務分工、親職參與及家庭互動是否實際改變。
  • 2.擴大已婚及二度就業女性之職涯媒合、技能提升與中央鳳凰貸款轉介/地方創業陪跑,並將6個月留任率與創業存續情形納入評估。
  • 3.建立高風險家庭、家暴家庭、家庭變故與單親家庭之跨局處分級服務機制,以實際需求與安全風險決定服務強度。
  • 4.離異家庭未成年子女之關懷服務,以具有心理、情緒、親職衝突或生活適應風險者為優先服務對象,避免將所有離異家庭兒少一律視為問題個案。
  • 5.針對伴侶諮商、共同親職、女性就業、臨托喘息及單親支持等政策進行期中評估。
  • 6.依據服務使用者回饋及實際執行成效,檢討補助標準、服務時數與人力配置。
  • 7.完成期中政策評估,檢驗投入、制度與結果三層KPI;對無法改善家庭功能、使用率偏低或與中央重複的措施進行調整或退場。

2030年:典範確立與幸福金門年

2030年為第一階段政策成果檢驗與制度定型期,政策重點由「推出多少方案」轉向「哪些方案真正改善家庭功能」。主要工作包括:

  • 1.「共同親職・神隊友實作課程」四年累計完成1,500人次,且追蹤資料顯示父職參與與家庭照顧共擔具可驗證改善。
  • 2.男性使用育嬰留職停薪、家庭照顧假及親職彈性措施之使用率,相對2027基線提升50%以上。
  • 3.已婚與二度就業女性累計服務600人,累計開發或媒合300個家庭友善職缺,並以2030年就業後6個月留任率70%作為主要成果目標。
  • 4.「金門家庭支持整合平台」與五鄉鎮服務入口穩定運作,跨機關轉介3個工作日內完成率達95%,新婚家庭支持資訊服務形成常態流程。
  • 5.單親、高風險及家庭變故個案之居住、托育、就業、心理與安全支持形成分級轉介體系;不以家庭形式本身作為污名化或自動列管依據。
  • 6.家庭政策成果以家庭功能改善、服務等待、父職參與、女性就業留任及安全支持為核心;離婚/結婚登記比持續公布但僅作人口結構觀察。
  • 7.完成四年政策總體成效評估,將具有效果且需求穩定之核心服務納入下一階段常態政策。

最終目標不是創造「不能離婚的金門」,而是建立一個家庭遇到壓力時能夠及早獲得支持、夫妻能夠共同承擔、女性能夠維持經濟自主,而當關係確實無法維持時,家庭成員仍能安全重新建立生活的離島家庭支持體系。

二、關鍵績效指標(KPI)量化考核表

評估維度關鍵績效指標(KPI)2026基準值2027目標2028目標2029目標2030目標四年成果/計算原則
服務可近性離婚對數/結婚對數47.9%(描述值)觀察觀察觀察觀察不列入政策成敗KPI;並列粗結婚率、粗離婚率
伴侶/家庭諮商後功能改善率待建立基線完成工具與基線≥45%≥55%≥60%標準化前後測+3個月追蹤;公開分母與失訪率
一般家庭支持首次專業接觸中位等待日待盤點≤21日≤14日≤14日≤10日以預約至首次專業接觸計算
照顧共擔跨機關轉介3工作日內完成率分散、待盤點≥70%≥85%≥90%≥95%由整合平台追蹤轉介時間
男性親職制度使用率(相對2027基線增幅)未建立建立基線+15%+30%+50%育嬰留停、家庭照顧假、親職彈性措施
共同親職・神隊友實作完成(人次)03007001,1001,500累計1,500人次,另追蹤3個月家庭實作
喘息支持二度就業女性服務後6個月仍在職率待建立≥55%≥60%≥65%≥70%不以單次媒合視為成功
家庭友善職缺開發/媒合(累計)050120200300累計300個,須具明確彈性措施
定點臨托與喘息年度服務時數約5002,0005,0008,00012,000四年累計約2.7萬小時;另揭露單位成本
治理評估高風險家庭完成安全評估與服務計畫率待盤點≥90%≥95%≥98%100%家暴、人身安全與嚴重控制個案安全優先
家庭基準調查與政策評估0完成首波基線年度監測完成期中評估完成總體評估去識別化公布指標、成本與政策調整結果

伍、2027–2030年財政預算編列與資源整合精算

一、總預算規模與經費來源結構

本政策白皮書四年新增與擴充預算需求仍暫估為新台幣9,600萬元(平均每年約2,400萬元),但本次修訂不再預設固定的「45%縣府、35%中央、20%金酒」財源比例。家庭政策跨及社會福利、家庭教育、心理健康、勞動就業、托育、住宅與保護服務,正式預算應逐項辨識法定用途、既有預算與新增支出,並遵守「核心服務用穩定財源、中央計畫可對接但不預列、公營事業與公益合作只作擴充」原則。

金門家庭韌性、照顧共擔與女性賦能四年新增/擴充預算暫估:9,600萬元

既有法定/穩定財源可申請中央專案潛在合作財源
縣府公務預算+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衛福部/勞動部等年度核定計畫金酒睦鄰/公益合作+民間資源
核心專業人力與保護服務優先可對接、不預設固定補助比例僅作擴充/試辦,不支應核心服務

財源分為三類:第一,既有法定或穩定財源,包括縣府公務預算及依法可支應婦女、兒少、社會救助與社會福利服務之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金門縣政府,2018);第二,可申請之中央專案,包括衛福部家庭支持與保護服務、勞動部婦女再就業及相關就業支持,但一律以各年度正式核定為準;第三,為潛在合作財源,包括金門酒廠睦鄰經費、企業公益合作及其他民間資源。依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15年1月6日公告之115年度「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睦鄰工作要點」申請資訊第二點,年度睦鄰工作經費係依公司每年營業額千分之一編列預算提列,其中630萬元規劃為地方公益活動經費;相關經費仍以年度預算通過及個案申請審查為前提(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026)。

在此必須特別說明,「營業額千分之一」係整體年度睦鄰工作經費之預算提列原則,630萬元則為其中規劃作為地方公益活動之經費額度,兩者不能直接等同。因此,本白皮書不將630萬元解釋為金酒營業額千分之一的推算結果,也不將睦鄰經費預設為本政策每年固定可取得的財源。

家庭支持平台、家暴保護、社工與心理專業人力等核心服務,仍應以縣府常態性公務預算或其他穩定法定財源支應;金酒睦鄰及企業公益資源僅定位為創新試辦、社區方案或服務擴充之補充性財源,以避免核心公共服務因企業年度營運或預算變動而中斷。

核心家庭支持平台、家暴保護、必要社工與心理專業人力,應逐步納入縣府常態性預算;企業公益或中央競爭型補助主要用於政策擴充、示範、創新服務及一次性建置。四年9,600萬元為新增/擴充額度,正式編列時應扣除可由既有常態方案吸收之部分,避免把既有服務重新計價成「新政」。

二、2027–2030年各年度預算細項編列清冊(單位:新台幣千元)

預算項目/執行計畫2027年度2028年度2029年度2030年度四年合計主要經費來源與法源定位
一、家庭照顧共擔與友善職場5,0006,0006,5006,50024,000
1. 共同親職/神隊友實作與家庭教育1,8002,0002,1002,1008,000縣府公務預算+家庭教育/社福相關資源
2. 家庭友善職場轉型、職務代理與排班支持2,0002,5002,7502,75010,000縣府試辦預算+可對接勞動部相關年度計畫
3. 家庭服務點數與成效追蹤1,2001,5001,6501,6506,000縣府公務預算;限定用途、年度上限
二、女性賦能與喘息支持6,0007,5008,2508,25030,000
1. 家庭友善就業媒合、技能升級與留任追蹤2,2002,6002,6002,60010,000勞動部婦女再就業計畫可對接+縣府加值
2. 中央鳳凰貸款轉介+在地創業陪跑1,3001,7002,0002,0007,000中央微型創業鳳凰貸款+縣府輔導經費
3. 定點臨托擴充、跨鄉預約與喘息支持2,5003,2003,6503,65013,000縣府社福/托育預算+可申請中央托育計畫
三、家庭支持整合平台、諮商與基準研究5,5006,5007,0007,00026,000
1. 核心專職團隊+五鄉服務入口+巡迴/遠距2,6003,1003,2003,20012,100縣府社會處公務預算+既有社福中心整合
2. 伴侶/家庭諮商與心理支持1,2001,5001,6001,6005,900縣府衛生/社福預算+公益彩券基金法定範圍
3. 新婚支持、社區教育、基準調查與年度評估1,7001,9002,2002,2008,000家庭教育/社會處公務預算+研究評估委託
四、單親扶助與危機保護3,0004,0004,5004,50016,000
1. 單親居住、急難與托育銜接支持1,5002,0002,3002,3008,100既有住宅/社會救助先行+必要地方加值
2. 家暴安全計畫、庇護、法律與必要後送9001,2001,3001,3004,700縣府保護服務+可申請衛福部相關補助
3. 家庭變故兒少風險篩檢與自願支持6008009009003,200教育/衛生/社政跨局處預算
年度預算總計19,50024,00026,25026,25096,000總計:9,600萬元(新增/擴充暫估)

三、預算估算與滾動調整原則

本白皮書所列預算屬政策規劃階段之初步估算,目的在於呈現四年政策推動所需之合理財政規模,並非表示所有項目均已取得法定預算或中央補助核定。後續正式編列時,應遵循下列原則:

  • 1.依實際服務需求逐年調整:各項服務應依前一年度實際參與人數、服務使用率、等待時間、個案複雜度及執行率調整下一年度預算,而非固定維持同一補助額度。
  • 2.核心服務優先常態化:家庭支持窗口、家暴保護、心理諮商及必要專業人力等核心服務,應以縣府穩定預算為主要財源,避免因中央計畫結束或企業公益投入減少而中斷。
  • 3.補助與現金給付須另訂資格規範:涉及企業轉型補助、租屋、托育、職訓或其他個人給付,在正式施行前應另訂申請資格、補助標準、期間、所得或必要性審查、防止重複請領、退場與檢討機制。本次修訂已取消「完成親職課程即可取得水費15%減免或住宅利息加碼」的設計,以避免福利目的錯置與形式參與。
  • 4.中央補助採「可對接、不預設」:中央補助計畫及補助比例可能隨年度政策調整,因此白皮書僅標示可對接的政策方向,不將尚未核定之中央補助列為確定收入。
  • 5.建立年度成本效益與單位成本檢討:除預算執行率外,每年度須公布主要方案之單位服務成本、實際服務人數、等待時間、完成率、功能改善、6個月就業留任及使用者回饋。例如臨托須同時揭露每服務小時政府成本與家庭自付額;課程須揭露每名完訓者與每名追蹤改善者成本,避免只以場次或參訓人數判斷成效。

對成效明顯的政策持續擴充,對使用率低或無法達成政策目的的項目則進行調整或整併。

陸、風險評估與危機應變管理策略

家庭政策涉及高度私密的家庭生活、性別角色、職場制度、心理健康與親密關係,若僅有政策方案而缺乏風險管理,可能造成服務推動受阻、政策被誤解,甚至增加民眾的求助壓力。因此,本白皮書將政策執行風險分為「家庭性別角色與宗親觀念、企業配合、專業量能、隱私與求助、政策執行品質、財政持續性、家庭安全與婚姻修復衝突」七大類,並建立相應之預防及修正機制。

一、家庭性別角色與宗親觀念抗拒風險

  • 風險描述:金門具有深厚的宗親、聚落與家庭文化,部分家庭或社群可能受到既有性別角色及家庭分工觀念影響,對「照顧共擔」、「男性育兒」、「伴侶諮商」或性別平權政策產生疑慮,甚至將政策理解為政府介入私人家庭生活。若政策宣傳使用「男性做得不夠」或「傳統家庭落後」等對立語言,容易形成文化防衛與反彈。
  • 因應策略:
  • 1.政策溝通採取「責任、家庭、照顧與陪伴」語言,而非男性與女性相互指責的對立框架。
  • 2.將「父職參與」詮釋為有責任、有能力、願意陪伴與照顧的現代家庭角色,同時明確指出照顧責任不預設由任一性別承擔。
  • 3.與社區發展協會、宗親組織、家庭教育單位合作,由在地家庭、父親與長輩分享實際經驗。
  • 4.所有家庭教育與宣導活動強調「共同承擔不是否定傳統家庭,而是讓家庭在現代雙薪與照顧壓力下具有新的適應能力」。

二、企業配合與人力調度風險

  • 風險描述:金門部分民間產業以中小型企業、零售、餐飲、住宿、觀光及服務業為主(金門縣政府主計處,2026),人力規模有限且具有排班、假日與旺季需求。中央2026年已推行育嬰留停按日及家庭照顧按時等制度,若地方再另行設計大量工資差額補貼,不僅可能與中央重複,也可能使企業把短期補助當成參與前提。地方政策應聚焦職務代理、排班與制度落地。
  • 因應策略:
  • 1.家庭友善職場政策採分階段推動,不要求所有企業採用完全相同模式。
  • 2.依不同產業特性發展彈性排班、部分工時、職務代理、親職友善班表等多元方式。
  • 3.對確實增加人力調度成本且採取「優於法令」措施之企業,可提供限期、定額之轉型補助,但不得與中央相同項目重複請領。
  • 4.建立家庭友善企業認證與公開表揚制度,使企業參與除補助外,也能形成品牌與招募人才效益。
  • 5.定期與在地企業座談,掌握政策對排班、成本及營運的實際影響,避免制度與地方產業條件脫節。

三、離島專業人力不足與服務量能風險

  • 風險描述:家庭支持涉及心理師、社工、法律、家庭教育、親職與保護服務等多種專業人力,而金門地理規模與跨海專業服務條件有限。若五鄉鎮各自建立完整專業團隊,容易產生人力重複配置、服務時段有限或流動率偏高。現行資源已分布於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婦女福利服務中心、家庭教育中心、家暴防治及民間團體,因此新政策必須以整合平台而非新設五套機構為原則(金門縣政府社會處,2026a、2026b、2026c)。
  • 因應策略:
  • 1.採取「核心專職團隊+跨鄉巡迴+遠距專業支援」模式,而非五鄉鎮各自重複配置完整團隊。
  • 2.與臺灣本島之醫療、心理、法律及家庭教育專業單位建立合作網絡。
  • 3.發展安全視訊諮商與專業督導制度,使部分高度專業服務可以跨地域提供。
  • 4.建立離島專業人才留任與培訓制度,提高在地社工、心理及家庭服務人員之專業能力。
  • 5.依案件量及等待時間定期調整人力,不以「有據點」取代真正的服務可近性。

四、熟人社會下的隱私與求助標籤化風險

  • 風險描述:金門社群關係緊密,家庭支持、伴侶諮商、家暴、心理健康與法律服務皆涉及高度隱私。若實體服務據點名稱過於明確,或服務流程容易讓他人辨識當事人的求助目的,部分民眾可能因擔心被熟人看見、社區議論、親族得知或個人資訊外流而降低求助意願。因此,在金門家庭支持政策中,「服務存在」並不必然等於「民眾敢使用」。
  • 因應策略:
  • 1.五鄉鎮服務入口採綜合型名稱與多功能模式,避免把特定地點直接標示為「婚姻問題」或「家暴」服務場所。
  • 2.提供跨鄉鎮預約服務,使民眾可依隱私需求選擇非居住地之服務據點。
  • 3.建立安全的電話、線上及視訊初談方式,降低第一次求助門檻。
  • 4.建立明確的個人資料存取權限與跨機關資訊分享規則。
  • 5.所有工作人員應接受隱私、保密與小型社區倫理訓練,避免因非正式人際關係造成資訊外流。

五、政策福利化與形式參與風險

  • 風險描述:「共同親職認證」、企業補助或家庭服務點數若與實質福利直接連動,可能出現主要為取得福利而參加的形式主義。完成16小時課程並不代表家庭內的親職參與、家務分工或伴侶溝通一定改善。因此新版取消水費與住宅利息紅利,保留低額、用途限定的家庭服務點數,並要求實作及追蹤。
  • 因應策略:
  • 1.共同親職實作除課程時數外,必須包含家庭作業、親子共學或照顧實作,並以三個月追蹤作為政策效果評估。
  • 2.以匿名方式進行部分課後回饋與追蹤,了解課程是否實際影響親職參與及家務分工。
  • 3.企業友善政策除補助家數外,同時評估員工實際使用情況,避免只取得標章但員工不敢申請。
  • 4.KPI除「人數」外,同時納入完成率、滿意度與功能改善指標。
  • 5.定期淘汰只有宣傳效果但實際使用率偏低的政策工具。

六、財政與政策持續性風險

  • 風險描述:本白皮書部分政策可能對接中央專案補助、公營事業公益資源及年度政策預算,但中央補助項目、企業投入及地方財政狀況均可能發生變動。若核心家庭支持服務高度依賴短期外部補助,可能在補助結束後出現專業人員離職、服務中斷或家庭無法持續接受支持的問題。此外,租屋、職訓、企業及家庭激勵若持續擴張,也可能產生長期財政負擔。
  • 因應策略:
  • 1.家庭支持整合平台、保護服務與核心專業人力逐步納入縣府常態性預算。
  • 2.中央及企業資源優先投入創新服務、試辦方案及設備建置。
  • 3.每年進行成本效益與服務使用率檢討,作為下一年度預算編列依據。
  • 4.所有現金或費用補助均設定服務期間、資格及定期檢討機制,不形成無限期自動延續的支出。
  • 5.四年政策期滿前完成總體評估,區分「應常態化」、「應調整」與「應退場」之政策。

七、家庭安全與婚姻修復目標衝突風險

  • 風險描述:本白皮書同時具有「家庭功能支持」與「家庭安全保護」兩項目標。即使婚姻與離婚登記數仍持續監測,也不得將降低離婚設定為第一線人員績效;否則在家暴、控制關係或高度衝突個案中可能形成錯誤誘因,使當事人感受到維持婚姻的壓力。家庭功能重建不等於要求所有夫妻繼續婚姻。
  • 因應策略:
  • 1.涉及家庭暴力、人身安全、嚴重控制或其他高風險情形者,安全保護優先於婚姻修復。
  • 2.相關個案不以「維持婚姻」列為諮商成功條件。
  • 3.建立一般婚姻衝突與高風險暴力案件之分流評估機制。
  • 4.第一線人員應接受家庭暴力危險評估及創傷知情服務訓練。
  • 5.政策對外溝通明確指出:支持家庭不等於要求受暴者留在危險關係。

中文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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